昨天上午,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宁波市“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10万吨/日以上,处理率90%以上,力争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达到1100吨/日,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达到8850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中心城区建成区集中收运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