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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资源紧缺,水资源费的调整根本不能成为上调供水价格的理由。为了改善本市水资源匮乏、水质恶化的严重局面,国务院已决定修建南水北调工程,从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引水,调长江水北上,解决北京市及各沿线省、市的缺水问题,南水北调工程资金需要从自来水销售价格中筹集。水资源费是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2月1日起开始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门用于我市的水资源建设资金及南水北调资金。现行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水0.60元,上缴市财政。水资源费是按自来水取水量征收,由自来水集团缴纳。由于自来水行业在产、供、销过程中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水量损失,造成自来水取水量与售水量之间的产销差率,这部分的差额只能由自来水企业承担,减少了企业利润。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制水成本费用纳入制水企业成本核算,实际是我们企业机制延续旧有模式在运行的实证,曾对北京市水价作过专项研究的中国农科院姜文来博士认为:我们过去的水价忽略了水资源的价值,特别是它作为稀缺资源的价值,因此,在制定水价是应考虑水资源价值,而不应该只计算自来水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折旧、维修等等。1998年,他在论文《水资源价值模型研究》中运用数学模型对北京市水资源价值进行了模拟计算。我的看法:水资源是一种人人都享受的自然资源,国家征收的水资源费是为国家宏观自然资源调配所制定的水资源费,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筹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一种形式,应采取独立的征收方式,与水价格收费分开。南水北调工程是国家宏观资源调配管理工程,水资源的价格调整牵动的水价格上涨,为南水北调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是站不住脚跟的依据。南水北调工程,水务市场可资本运作,政府可低息贷款,企业可发行债卷,由多渠道筹融资完全可建设到位,南水北调的水资源要在几年后才进北京,几年以后用水价格如何解释当前的水价格呢。水资源的匮乏,解决缺水的问题,不是无休止的涨价就能解决的,公共领域定价原则是成本加微利。如果不从制水企业那里解决根本问题,水价就是无休止的涨下去,呈几何级数的倍增,北京的水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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