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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ter30000

BOT项目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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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9: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项目的当事人

1、政府

东道国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将特许权授予私营企业

2、项目公司

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是东道国的法人

3、其他参加人

1)建设公司

2)营运商

3)贷款人
发表于 2008-4-8 2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监管不严,造就一个又一个
发表于 2008-4-21 09: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立方方 于 2008-3-12 14:33 发表
每吨污水处理费为1.96元
本项目最大清偿能力为4.36年(含建设期1年)。还款资金来源为折旧、摊销及扣除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利润

不知道您是哪个地方啊,污水处理费用一吨1.96元,我们这处理一吨水政府才给8毛啊
发表于 2008-5-1 12: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城市水务BOT的法律问题很感兴趣,大家把各相关主体列出来,我们来分析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应该适用的法律。
发表于 2013-4-26 1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谢谢楼主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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