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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明川

家庭储水与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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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09: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7-7-2 2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的支持!
    此次无锡停水事件再次为我们节水储水敲响了警钟,因此每个家庭都应该有储水及节水的习惯与意识!
    所以本储水、节水专利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希望有合作者共同开发这个大市场!
    023-68398814
    QQ:360866131
 楼主| 发表于 2007-8-23 22: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支持哟!
    城市家庭应该有节水、储水意识。
    希望我的专利能转让给需要的、有眼光的人士一起合作、
    02368398814
    gmccc@163.com
发表于 2007-10-31 15: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10: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中国的节水事业。
发表于 2007-12-3 18: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正警告!此法为公开的偷水行为,请三思而后行!

仔细拜读了所谓的专利,没有看出什么技术含量,其核心就是利用目前国内水表的精度缺陷,公开的偷水。想想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自己多用了水不用交钱,但这些水的钱实际上由自来水公司承担了、由国家承担了、最终由广大用水户承担了。这和小偷有什么区别?这种自己“节水”,国家受损的行为尽然还报了专利,真可笑!(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我们国家提倡节水是引导人们合理使用水,减少浪费,并不是少用水、不用水,更不是这样的“节水”。水价上涨是水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稀少而体现的价值规律,这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来适应和消化。在这期间必然有一些绞尽脑汁的方法来“节水”偷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应该公开的宣传和商业推广,如果大家都来效仿,岂不成了大偷,偷的就是国家,最终的损失还是老百姓。
我们的社会开始尊重法律、注重诚信、建设和谐,对于这种推广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给与谴责。同时,我们将向重庆节水办公室和重庆自来水公司反映,建议他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城市节水办公室的普通一员
发表于 2007-12-4 16: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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