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
1。这里的评估对象不是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如同专利权、商标权一样,只是一种权利,它的价值是由特许权产生的超额收益的折现累计。一般可采用有无法得出超额收益。在这里,评估对象实际上是原水厂的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产权价值)
2。企业价值可采用成本加和法、收益法、市场法,按照目前资产评估实践,一般采用成本加和法,即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各单项资产进行评估后加和,再减负债,得出净资产(产权)价值。收益法过于理论化,由于未来的收益、成本、折现率很难预测,并且带有太大的主观,不够客观公正,很难为各方接受。所以实践中以成本法为主,收益法补充说明
3。折现率问题,基准收益率只是国家在评估建设项目可行性时的一个最低要求,用来做为折现率不妥,一般以行业的平均资金成本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