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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人入厂安全知识

本主题由 zpfh2008 于 2008-6-11 10:40 设置高亮
掌握以上几种检查方法可给电气工作人员在检查、维修时带来一些方便,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要特别注意安全,不要忽视试电笔的这些作用。

机械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和种类有哪些?
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机械设备中的齿轮、皮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联轴节等零、部件都是作旋转运动的。旋转运动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
(2)        机械设备的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锻锤、冲床、切钣机的施压部件、牛头刨床的床头、龙门刨床的床面及桥式吊车大、小车和升降机构等,都是作直线运动。作直线运动的零、部件造成的伤害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        刀具造成的伤害。例如车床上的车刀、钻床上的钻头、磨床上的磨轮、锯床上的锯条等等都是加工零件用的刀具。刀具有加工零件时造成主要有烫伤、刺伤、割伤。
(4)        被加工的零件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在对零件进行加工的过程中,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这类伤害事故主要有:①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被甩出打伤人,例如车床卡盘夹不牢,在旋转时就会将工件甩出伤人。②被加工的零件在吊运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砸伤。
(5)        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工厂里使用的机械设备,其动力绝大多数是电能,因此每台机构设备都有自己的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电动机、配电箱、开关、按钮、局部照明灯以及接零(地)和馈电导线等。电气系统对人的伤害主要是电击。
(6)        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
(7)        其他 的伤害。机械设备除去能造成各种伤害外,还可能造成其他一些伤害。例如有的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伴随着发生强光、高温,还有的放出化学能、辐射能,以及尘毒危害物质等等,这些对人体都可能造成伤害。

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
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是:
(1)        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除杂物;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        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        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安全要求,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例如:
1)        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发生绞伤。
2)        对于超压、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等能发生危险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继电器、时间断电器等,以便当危险情况发生时,由于人口出生率装置的作用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对于某些动作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中警告牌等。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还有各种灯光信号、各种警告标志牌等都属于这类安全装置。
4)        对于某些动作顺序不能搞颠倒的零,部件应装设联锁装置,即某一动作,必须在前一个动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就不可能动作。这样就保证了不致因动作顺序搞错而发生事故。
(4)        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露铜的地方。
2)        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以防直接接触。
3)        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4)        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的导线要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
5)        局部照明灯应使用36V的电压,禁止使用110V或220V电压。
(5)        机械设备的操纵手柄以及脚踏开关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1)        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2)        手轮在机动时能与转轴脱开,以防随轴转动打伤人员。
3)        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内,以免掉下的零、部件落到开关上,启动机械设备而伤人。
(6)        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度要适宜,湿度与温度要适中,噪声和振动要小,零件、工夹具等要摆放整齐。因为这样能促使操作者心情舒畅,专心无误地工作。
(7)        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以便操作者遵守。

机械加工车间常见的防护装置有哪些?主要作用是什么?
机械加工车间常见的防护装置有防护罩、防护挡板、防护栏杆和防护网等。在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动轴、皮带轮、飞轮、砂轮和电锯等危险部分,都要装设防护装置。对压力机、碾压机、电刨、剪板机等压力机械的旋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防护罩用于隔离外露的旋转部分如皮带轮、齿轮、链轮、旋转轴等。防护挡板、防护网有固定和活动两种形式。起隔离、遮挡金属切削飞溅的作用。防护栏杆用于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或划定安全区域。总体来说,防护装置的形式主要有固定防护装置、联锁防护装置和自动防护装置。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        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戴护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将头发绞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将手套绞进去,将手绞伤。
(2)        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        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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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        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更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        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        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        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鼾处置。
(9)        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金属冷加工车间如何防止工伤事故?
金属冷加工车间各种机床很多,只要妥善布置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工伤事故。
机床布置要求:
(1)        不使零件或切屑甩出伤人。
(2)        操作者不受日光直射而产生目眩。
(3)        搬运成品、半成品及清理金属切屑方便。
(4)        车间应设安全通道,使人员及车辆行驶畅通无阻。
防护装置要求:
(1)        防护罩:隔离外露的旋转部件。
(2)        防护栏杆:在运转时容易伤害人的机床部位,以及不在地面上操作的机床,均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M的防护栏杆。
(3)        防护挡板:防止磨屑,切屑和冷却液飞溅。
保险装置要求:
(1)        超负荷保险装置:超载时自动脱开或停车。
(2)        行程保险装置:运动部件到预定位置能自动停车或返回。
(3)        顺序动作联锁装置:在一个动作未完成之前,下一个动作不能进行。
(4)        意外事故联锁装置:在突然断电时,裣机构能立即动作或机床停车。
(5)        制动装置:避免在机床旋转装卸工件;发生突然事故时,能及时停止机床运转。

车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车工应注意的安全带有 :
(1)        穿紧身防护服,袖口不要敞开;长发要戴防护帽;在操作时,不能戴手套。
(2)        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要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来取卡盘。
(3)        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作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或身体的其他部分,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就注意离开,不要靠得太近。
(4)        用顶尖装夹工件时,要注意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中心孔擦干净,后尾卒顶尖要顶牢。
(5)        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6)        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削。
(7)         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的1.5倍,刀下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8)        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切忌用手拉。
(9)        为防止崩碎切屑伤人,应在合适的位置上安装透明挡板。
(10)        除车床上装有在运转中自动测量的量具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到安全位置。
(11)        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要把刀具移到安全位置,并注意不要让手和衣服接触工件表面。
(12)        磨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车速不宜太快。
(13)        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放在车床身上和主轴变速箱上。

铣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铣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在开始切削时,铣刀必须缓慢地向工件进给,切不可有冲击现象,以免影响机床精度或损坏刀具刃口。
(2)        加工工件要垫平、卡紧,以免工作过程中,发生松脱造成事故。
(3)        调整速度和变向,以及校正工件、工具时均需停车后进行。
(4)        工作时不应戴手套。
(5)        随时用毛刷清除床面上的切屑,清除铣刀上的切屑要停车进行。
(6)        铣刀用钝后, 应停车磨刃或换刀,停车前先退刀,当刀具未全部离开工件时,切勿停车。

刨床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刨床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刨刀要夹紧,工作前刀锋与工件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隙,首次吃刀不要太深,以防碰坏刀刃或伤人。
(2)        操作时不准站在牛头刨床的正前方,更不得在牛头刨床前面低头检查工作。
(3)        调整好机床行程,拧紧控制行程的螺栓。
(4)        在刨床台面的周围,装设一个直立的可以翻起的圆筒形防护挡板。
(5)        将切屑打扫集中在特设的切屑器内,以免切屑刺伤脚部。

磨床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靡床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工件的装置是否正确,紧固是否可靠,磁性吸盘是否正常,否则,不允许开车。
(2)        开车时应用手调方式使砂轮和工件之间留有适当的间隙,开始进刀量小,以防砂轮崩裂。
(3)        测量工件或调整机床及清洁工作都应停车后再进行。
(4)        为防止砂轮破损时碎片伤人,磨床须装有防护罩,禁止用没有防护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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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轮进行磨削。
钻床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钻床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不准戴手套操作,严禁用手清除铁屑。
(2)        头部不可离钻床太近,工作时必须戴帽子。
(3)        钻孔前要先定紧工作台,摇臂钻床还应定紧摇臂,然后才可开钻。
(4)        在开始钻孔和工件块要钻通时,切不可用力过猛。

冲压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冲压设备上进行操作时,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        开始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离合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应把工作台上的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净,以防工作时振落到脚踏开关上,造成冲床突然启动而发生事故。
(2)        冲小工件时,不得用手,应该有专用工具,最好安装自动送料装置。
(3)        操作者对脚踏开关的控制必须小心谨慎,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的周围停留。
(4)        如果工件卡在模子里,应用专用工具取出,不准用手拿,并应将脚从脚踏板上移开。

钳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钳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钳工所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2)        钳工工作台上应设置铁丝防护网,在錾凿时要注意对面工作人员的安全,严禁使用高速钢做錾子。
(3)        用手锯锯割工件时,锯条应适当拉紧,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4)        使用大锤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上下的环境情况,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允许使用大锤打小锤,也不允许使用小锤打大锤。
(5)        在多层或交叉作业时,应注意戴安全帽,并注意听从统一指挥。
(6)        检修设备完毕,要使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及各种声光信号均恢复到其正常状态。

金属热加工车间如何防止工伤事故?
金属热加工车间的生产特点是生产工序多,起重运输量大,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高温、有毒气体和粉尘、使劳动环境恶化,因此容易发生工伤事故。所以,金属热加工车间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安全措施:
(1)        精选炉料,防止混入爆炸物,投入的物料必须充分干燥;添加的合金要进行预热。
(2)        金属熔液出炉时,应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压式堵眼机构或旋转式前炉。
(3)        地坑要采取严格措施,严防地下水及地上水渗入。
(4)        熔融金属的容器,必须符合制造质量标准;浇包内金属液不能过满。
(5)        锻锤应采用操作机或机械手操纵,防止热锻件氧化皮等飞出伤人;操作人员与气锤司机卒前应设置隔离防护罩,防止烫伤并隔热。
(6)        工具与工件在放进热处理盐炉前,必须经过预热,淬火油池周围应设栏杆或防护罩。
(7)        电焊作业地点应予隔离或设置适当的屏蔽,屏蔽材料不宜采用金属表面。
另外,车间应有安全通道地面要平坦不滑,并保证畅通。车间应有足够的采光照度,厂高度设计要适合机械通风与自然通风。在不影响生产与运输的前提下,各工序各岗位尽可能做到相互隔离;对易产生不安全因素的设备,必须时也应隔离,设置安全栏杆或护网。金属热加工车间的工人必须配备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浇铸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浇铸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浇铸场所及地坑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水,以免铁液飞溅伤人。
(2)        所作用的工具如火钳、火棒、钩子等均应预热。
(3)        包里的铁液不应盛装太满,在抬包时,不要抬偏或突然停止,要协调配合。
(4)        浇铸前砂型上、下箱的压铁应压近年,或用螺钉卡紧,并检查冒口,开好气道。
(5)        浇铸时不准下面看冒口,及时引气,防止型内瓦斯爆炸。
(6)        浇铸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看刚浇铸的火口时要戴防护镜。

锻工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锻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在砧子上取送模具、冲头、垫铁等,必须使用夹钳,严禁用手。
(2)        手工操作时,打大锤要互相配合好,严禁在打大锤者背后2~5M内行走或工作。
(3)        切断金属坯料时,要注意轻击,防止切断的料头飞出伤人。掌钳者的钳柄不可正对腹部。
(4)        汽锤开动时,不准打空锤,不准测量工作物的尺寸;不准人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锤头行程之内。检查或修理时,必须将锤头固定。注意加热炉附近不允许存入易燃物品。

焊接生产中可能发生哪些伤害?
在焊接过程中,焊工要经常接触易燃、易爆气体,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焊接时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物等都对人体造成危害。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在作业中也可能受到各种伤害,引起血液、眼、皮肤、肺等职业病。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允许独立上岗操作。

焊工在焊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焊工在焊接时的注意事项有:
(1)        防止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
(2)        防止电弧光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3)        防止某些有害气体中毒。
(4)        在焊接压力容器时,要防止焊接发生爆炸。
(5)        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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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意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在进行手工电弧焊接时,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哪些基本要求?
手工电弧焊接的位置可分为:平焊、立焊、横焊和仰焊四大类。进行手工电弧焊接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如下基本要求:
(1)        电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2)        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90V之间。
(3)        电焊设备应使用带电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闭箱内。
(4)        焊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一、二次导线绝缘是否完整,接线是否绝缘良好。
(5)        当焊接设备与电源网路接通后,人本不应接触带电部分。
(6)        在室内或露天现场施焊时,必须在周围设挡光屏,以防弧光伤害工作人员的眼睛。
(7)        焊工必须配备合适滤光板的面罩、干燥的帆布工作服、手套、橡胶绝缘和清渣防护白光眼镜等安全用具。
(8)        焊接绝缘软线不得少于5M,施焊时软线不得搭在身上,地线不得踩在脚下。
(9)        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0)        施焊完毕后应及时拉开电源刀闸。

焊接作业的个人防护措施有哪些?
焊接作业的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对头、面、眼睛、耳、呼吸道、手、身躯等方面的人身防护。主要有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辐射、防放射性、防机械外伤和脏污等等。焊接作业除穿戴一般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眼镜、口罩等)外,针对特殊作业场合,还可以佩戴通风焊帽(用于密闭容器和不易解决通风的特殊作业场所的焊接作业),防止烟尘危害。
对于剧毒场所紧急情况下的抢修焊接作业等,可佩戴隔绝式气氛呼吸器,防止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为保护焊工眼睛不受弧光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别防护镜片的面罩,并按照焊接电流的强度不同来选用不同瑾的滤光镜片。同时,也要考虑焊工视图情况和焊接作业环境的亮度。
为防止焊工皮肤不受电弧的伤害,焊工宜穿浅色或白色帆布工作服。同时,工作服袖口应扎紧,扣好领口,皮肤不外露。
对于焊接辅助工和焊接地点附近的其他工作人员受弧光伤害问题,工作时要注意相互配合辅助工要戴颜色深浅适中的滤光镜。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采取保护措施,设防护遮板, 以防止电弧光刺伤焊工及其他作业人员的眼睛。
此外,接触钍钨棒后应以流动水和肥皂洗手,并注意经常清洗工作服及手套等。戴隔音耳罩或防音耳塞,防护噪声危害,这些都是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起重运输机械是怎么样进行分类的?
起重运输机械是机械、冶金、化工、矿山、林业等企业,以及在人类生活、生产活动中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吊钩或其他吊具起升、搬运物料的一种危险因素较大的特种机械设备。起重运输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按其结构和用途可分为起重机具(简单起重机械)和起重机两大类。
起重机具具有以下几类:
(1)        千斤顶,分为齿条千斤机、螺旋千斤顶、液压千斤顶和气压千斤顶等。
(2)        葫芦,分为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和气动葫芦等。
(3)        卷扬机,分为手动卷扬机、电动卷扬机等。
(4)        升降机,分为电梯、货用电梯和建筑升降机等。
(5)        扒杆,分为独脚扒人字扒杆和龙门扒杆等。
起重机可根据产品的结构、用途和国内生产管理上的习惯,分为两大类。
(1)        桥式类型,分为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和桥式缆索起重机。
(2)        旋转式类型,分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船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和自行式起重机等。

起重机械常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哪几类?
起重机械常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
(1)        限制起重量或起重力矩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距限制器。
(2)        限制工作范围界限的装置:起升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
(3)        保证正常起重工作的装置:制动器;极限力矩联轴器;起重机防碰撞装置;运行偏斜指示与调整装置;缓冲器;防滑装置;安全开关;紧急开关等。

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哪些规定?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
(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继续铃声或警报。
(3)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
(6)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7)        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在沿海工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存在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及露天堆放市场的上方,用来吊运各种物体的机械设备,通常称为“天车”或“行车”。它是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起重机械。在现代工业企业中,是实现 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
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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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车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机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2)        工作过程 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拭机件,在运行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        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操纵杆放到零位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4)        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5)        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亦应采取焊接接地,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6)        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
1)        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        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        起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        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        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斜拉斜拽,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使用塔式起重机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它是一种塔身直立、起重臂旋转的起重机,起重臂与塔身构成“厂”形结构,故可以靠近建筑物布置。由于塔式起重机的高度与其支撑点间距尺寸的比值较大,所以保证其稳定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使用塔式起重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1)        精力集中,相互配合,并有专人指挥。顶升作业应有专业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等均应有专人操作。
(2)        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对钢丝绳套、卡环、连接螺栓、销轴等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要及时更换。
(4)        电缆、电线的绝缘应良好,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5)        多台塔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塔的高度差应不小于5M。
(6)        检查定位销,调整好导轮间隙。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塔帽。
(7)        顶升结束后,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纵杆要回复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拧紧牢固。
(8)        应有完好的接地设施,安装作业区禁止闲人逗留。在风力3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允许作业。
(9)        要经常检查锚固装置情况,防止下滑松动而造成事故。

使用手拉和电动葫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        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貌检查,确认其结构是否完整、动转部分是否灵活以及充油部分是否有油等,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不良现象。
(2)        吊挂葫芦的绳子、支架、横梁等,应绝对稳定可靠。
(3)        葫芦吊挂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然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
(4)        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芦,应采取垫高措施。避免泥沙带进转动轴承内,影响使用寿命。
(5)        使用三个月以上的葫芦,须进行拆卸检查、清洗和注油,对于缺件、失灵和结构损坏等,一定要修复后才能使用。
使用电动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        在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和动负荷试验。
(2)        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片上是否沾有油污,各触点均不能涂润滑油或用锉刀锉平。
(3)        严禁起负荷使用。不允许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4)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并及时消除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正常情况。
(5)        盘式制动器要用弹簧调整至使物件容易的处于悬空状态,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不得超过80MM。
(6)        电动葫芦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干净。
(7)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起重工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完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企事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投入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        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系结。
(8)        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严禁露天作业。
(9)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        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和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起重搬运工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起重搬运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作业。
(2)        企事业时应做到轻装轻卸,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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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机动车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特殊情况必须起高、超宽装运时,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和明显标志。车辆行使时,物件和拦板之间不准站人。
(4)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5)        装运易燃、爆炸性危险货物时,严禁烟火,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箱内不准坐人。
(6)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箱的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M以内,不得堆放货物。不准在车箱顶上或底下休息。
(7)        装卸、搬运粉状物料及有毒散发的物品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手工或用简单工具搬运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手工或用简单的工具进行搬运工作,也是经常的事。这方面的安全工作,也必须引起注意。手工搬运是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如果互相配合不好、工具使用不当,也容易造成工伤事故。
常用的手工托运及其安全要求一般是这样的:
(1)        肩扛。其重量以不超过本人体重为宜。最好有人搭肩,搭肩应稍下蹲,待重物到肩后,直腰起立,不能弯腰,以防扭伤腰部。
(2)        肩抬。两人以上抬运重物时,必须同一顺肩。换肩时生物须放下。多人抬运时,必须有一人喊号,以求步调一致。
(3)        使用撬杠。这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长短大小不同的撬杠。长的为1.6CM,短的为0.5M。操作时,撬杠应放在身体一侧,两腿叉开,两手用力。不准站在中骑在撬杠上面工作,也不准将撬杠放在肚子下,以防发生事故。
(4)        使用滚杠。移动较为沉重的重物时,一般多采用滚杠,即在重物的下方,放入托板,在手板的下方放入滚杠。这样在移动重物时可大大减少推移的力量。使用的滚杠须大小一致,长短适合,光滑笔直,没有弯曲或压扁的现象。一般滚杠直径以60~70MM为宜,长度最好不超过托板两侧100~150MM。在移动中需要增加滚杠时,必须停止移动。调正方向时,应用锤击,不得用手调。拿取滚杠时,四指伸进筒内,母指压在上方,以防压手。
(5)        使用跳板。有时候手工装卸时需要使用跳板。如果对它选择不当,搭架不好,往往会造成摔伤。为此,在使用跳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必须使用50MM厚的跳板,凡腐朽、扭纹、破裂的跳板,均不得使用。
2)        单行跳板。春宽度不得小于0.6M。双行跳板,其宽度不得小于1.2M。
3)        跳板坡度不得大于1:3。凡超过5M长的跳板,下部应设支撑。
4)        跳板两头应包扎铁箍,以防裂开。

使用吊钩应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吊钩的注意事项有:
(1)        吊钩、吊环表面应该光滑,在使用1~3年后,要进行一次检查。
(2)        当发现吊钩危险断面上,其磨损程度超过10%时,应降低载荷枪实弹使用。吊钩的负荷试验:将为额定起重量125%的重物,悬挂10MIN,在卸载后,测量钩口,如果有永久变形和裂纹,则应更新或降低负荷使用。
(3)        吊钩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更新:
1)        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或破口现象。
2)        负荷试验产生永久变形。
3)        钩尾和螺纹部分有变形及裂纹。
4)        钩尾有螺纹部分和无螺纹部分过渡圆角处有疲劳裂纹。

钢丝绳有哪些损坏方式?原因是什么?
钢丝绳在使用中易断股、思丝、技术引进和磨损,其结果都会导致断绳。钢丝绳本身易出现疲劳,因此,多次拉伸、弯曲,由于这个过程频繁反复,钢丝绳在破坏的主要原因。再者,在高温环境下,长期露天工作的钢丝绳,要受高温辐射的影响,受雨、雪、霜的侵蚀,时间长了,一般就会生锈。这也会造成钢丝绳本身承载能力下降。所以,由于疲劳和腐蚀的影响,钢丝绳会产生断丝,随着断丝数的增加,未断的钢丝将继续随原来的负荷,断丝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当断丝超过一定限度时,其安全性已无法保证,会在其他因素影响下突然折断。
总之,造成钢丝绳操作及破坏的原因可总结为:
(1)        钢丝绳内外磨损,损耗及腐蚀造成截面积减小。
(2)        由于表面疲劳、硬化及腐蚀、缺油造成质量发生变化。
(3)        因松捻、压扁及操作中产生特殊形变。
(4)        因受力过度或突然冲击、振动、严重超载引起突然损坏。
当发现钢丝绳出现断股、打结时应停止使用;断丝数在一捻节距内超过总丝数10%,应更换新绳;钢丝绳径向磨损40%时,应更换新绳。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些什么?
《起重机械安全规定》中规定:
(1)        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圆股钢丝绳》标准,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3)        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撑时,应设有使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装置。
(4)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使用其他方法接长的钢丝绳时,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5)        起升高度较大的起重机,宜采用不旋转、无松懈倾向的钢丝绳。采用其他钢丝绳时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和措施。
(6)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小于2圈。
(7)        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

对钢丝绳的维护应注意哪些方面?
对钢丝绳的维护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对钢丝绳应防止损伤、腐蚀和其他物理原因、化学原因造成的性能降低。
(2)        钢丝绳开卷时,应防止打结或扭曲。
(3)        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4)        钢丝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用润滑剂应符合钢丝绳的要求。
(5)        对钢丝绳应每天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轮处的钢丝绳检查,并作出安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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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是怎么样分类的?
锅炉的分类方法有五种:
(1)        按用途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
(2)        按压力大小分为: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亚临界锅炉、超临界锅炉。
(3)        按水、火流程分为:水管锅炉和锅壳式锅炉。
(4)        按燃料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
(5)        按燃烧方式分:层燃锅炉和室燃锅炉。

为什么锅炉与压力宣传品的事故频率比较高?
锅炉与压力容器的事故频率比较高,这与设备本身的我有关:
(1)        锅炉与压力容器结构一般比较简单,但其受力情况却比较复杂。既有一次应力又有二次应力,还有峰值、温度受力和残余应力等。尤其是在开孔和几何突变之处易产生应力集中。此外,还受到循环应力作用,产生低周疲劳。
(2)        工作和使用条件比较复杂。锅炉直接受火焰加热,温度变化幅度大,受热不均且可能发生局部过热。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多变(从高温到深冷),压力也多变。因此,制造过程留下任何微小缺陷,在适当的条件下,都有可能迅速扩展而酿成事故。
(3)        容易发生超载运行。锅炉常因操作人员的失误和仪表的失灵而造成超载,而压力容器反应容器更易受化学瓜的突变、仪表失灵而发生超载。设备一旦超载,倘若安全装置有故障或失效,就可能迅速酿成事故。
(4)        易受工作介质的腐蚀。生产过程中由于受工作介质的腐蚀而使器壁由厚变薄和使材料变形,且压力又加速了这种腐蚀,如压力容器的晶间腐蚀和应力腐蚀等。

锅炉与压力宣传品的事故如何分类?事故的危害有哪些?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报告办法》的规定,按照设备损失的程度,锅炉与压力容器的事故可分为三类:
(1)        爆炸事故。锅炉与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发生破裂,使压力瞬间降为大气压的事故。事故发生时,设备中所蕴藏着的巨大能量瞬间释放完毕的过程即为爆炸。爆炸事故会摧毁设备、建筑,造成人员伤亡,后果十分严重。
(2)        重大事故。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或其他主要部件严重损坏,被迫停止运行,需进行大修的事故属于重大事故。其与爆炸事故的重要区别就是:压力不是瞬间降到大气压,而是存在一个泄压过程。
(3)        一般事故。部件有损坏但不严重,一般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这与重大事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压元件或其他主要部件是否损坏,是否需要立即进行大修。
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危害较为严重:
(1)        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事故设备被毁,而且还波及周围的设备、建筑和人群。其爆炸所直接产生的碎片能飞出数百米远,并能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其破坏力与杀伤力极大。
(2)        锅炉与压力容器的重大事故发生后,工作介质外溢又可能造成大量的伤亡。如锅炉、分汽缸等爆炸后,高温饱和水立即蒸发为高温蒸汽,给人畜造成严重的烫伤和死亡事件。又哪压力容器中的有毒物质的大量外溢(液氯、液氨等)变成毒气迅速扩散,会造成大量人畜中毒的恶性事故。而可燃性物质的大量泄溢,还会引起重大的火灾和二次爆炸事故,后果也十分严重。

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造成锅炉与压力容器事故的原因是很多的,一般常见的原因有:
(1)        设备本身的缺陷。设备缺陷可以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形成,如结构不合理、材质不合格、焊接质量不好、受压元件强度不够;也可以在运行中因疲劳、腐蚀而逐步形成。
(2)        安全附件不全或失灵,或是未安装安全附件,或是安装不合理,但更多的是由于长期运行而又失检失修,导致安全附件不准确或失效。
(3)        管理不良或运行失常。如无章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锅炉水质管理不善、缺乏定期检验和检修制度等。

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什么?各有何作用?
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
安全阀的作用是当锅炉内蒸汽压力超过允许值时,安全阀自动开放,向外排汽,当压力降到规定值时自动关闭,防止锅炉因超阶级压而发生爆炸事故。
压力表是用来测量锅炉内蒸汽压力大小的仪表,可炉工人通过它来监视锅炉内蒸汽压力的变化。
水位表是用以反映锅筒内水位状况的直读仪表,司炉工人通过它来监视锅筒内水位的变化。

锅炉运行中常见的事故有哪些?
(1)        锅炉缺水。锅炉严重缺水,会造成受压元件变形的损坏甚至发生炉管爆炸,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发现锅炉缺水时,应严禁进水,并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造成锅炉缺水事故的原因大多与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有关,或是与水位表因无冲洗措施而发生堵塞故障有关。
(2)        汽水共腾。汽水共腾的特点是:水位表水位剧烈波动,锅水起泡,蒸汽中大量带水,蒸汽温度下降,严重时管道内发生水冲击。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水质不良,含盐太高或锅炉负荷增加过急等。发现汽水共腾时,必须加强水质处理和加大连续排污。
(3)        锅炉超压。锅炉超压运行,轻则引起元件变形,连续处损坏;严重时会引起爆炸事故。发生锅炉超压的主要原因是:司炉人员盲目提高工作压力或撤离工作岗位造成的。有时,由于压力表和安全阀同时失灵也会引起锅炉超压。因此,必须加强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和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4)        炉管爆炸。炉管爆破时,有显著的爆破声、喷汽声,同时,水位和湃明显下降。发现这种情况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处理措施。发生这种情况的一般原因是:水质不良引起炉管结垢或腐蚀;缺水和爆管也可能互为因果;此外,由于设计缺陷、材料强度不足和焊接质量不好,均可能引起爆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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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        组织抢救。所谓抢救,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二是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如切断电源、火源,紧急疏散人员,防止连续爆炸等。
(2)        保护现场。除非有可能使事故扩大,或有伤员需紧急抢救和严重堵塞交通,影响重要正常活动而必须及时清理外,均不得变动现场(包括保存飞散的零部件并作标记),以作为查清事故的主要依据。
(3)        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为分析事故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从而可以找出事故产生的原因。在现场勘察后,应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重点是调查设备本身的破坏情况,特别是爆炸体的全附件的状况。要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对材料作技术鉴定。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才能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4)        事故的处理。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在查清原因后,应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书”应详细报告者的处理意见以及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81《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84)适用于哪些范围?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适用于工厂管理的铁路、道路运输及其装卸作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不适用于矿山、林场、建筑工地、物资仓库、交通运输部门的港口码头,以及工厂至矿山的铁路专用线和无自备机车,由铁路局机车承担调车作业的工厂专用线。
□82《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84)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84)的基本要求是:
(1)        设计应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条件。
(2)        厂内建筑物、设备和绿化物等不得妨碍视线,并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安全界限。
(3)        制造、改造和改装的运输、装卸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
(4)        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对于新购、改造、改装和修复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
(5)        从事运输工作的新工人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3-6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6)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考试,合格的发给驾驶证,方准上岗操作。
(7)        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工人,应每季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两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继续工作。
(8)        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色盲、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症者,不得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9)        工厂对运输、装卸作业人员应发给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10)        经常运输有害货物和超限货物时,应使用专用车辆。
(11)        跨越铁路、道路、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运输部门同意。
(12)        在铁路附近施工或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输部门并准备好防护措施。
□83什么是厂内运输?厂内运输分为哪几个阶段?
在工厂里,把材料、成品、零件、部件、产品按生产路线、工艺流程进行库房与车间、车间与车间、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运输都称为厂内运输。根据物料的周转情况,厂内运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把原材料运到工厂。
(2)        把原材料搬运入库或运到堆放场地。
(3)        将材料由仓库或堆放场地运到车间或者生产作业班组。
(4)        零、部件在车间内部班组、工序间的转运。
(5)        零、部件在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转运。
(6)        将产品由车间运送到库房。
(7)        将产品由为库房发运出厂。
□84厂内运输使用哪些运输工具?
厂内运输工具一般有无轨运输车辆、有轨运输车辆、连续运输工具和其他运输工具。
无轨运输车辆有汽车、铲车、电瓶平板车和手推车等。这类车辆机动灵活,载重量可大可小,道路基建投资小,使用方便,适用于各类工厂。
有轨运输车辆有机车车辆、轨道式汽车。这类车辆适用于大厂产品体积大,运输量大,厂内运输距离远,能和铁路干线连接的情况。
连续运输工具主要是传送带。它可以把物料或产品沿着水平、倾斜或垂直方式进行输送。
工厂还可以利用滚杆、滚道、滑车、抱杆、绞车等运输工具。
□85厂内运输易发生哪些事故?如何预防?
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有撞车、翻车、轧辗以及在搬运、装卸、堆垛中物体的打击等。发生以上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运输设备和运输工具有缺陷。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工厂必须建立健一套运输、装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遵守《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平时发现事故苗子,要及时采取措施,当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要保持镇静,发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88厂内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厂内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员必须有 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
(2)        厂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得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内、厂房时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乎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2m以内行驶。
(3)        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公安部、交通部的规定。对于较大和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索拴牢,对于超出车厢的货物应备有托架。
(4)        装卸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必须经过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
(5)        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暴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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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小于2m 。装卸货物的同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不准将货物经过驾驶室的上方装卸
(7)        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8)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9)        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89列车在运行中,乘务人员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乘务人员在列车运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有:
(1)        不得离开机车 。
(2)        准确掌握速度,认真观望,确认信号,执行呼唤应制,严禁臆测行车。
(3)        遇到有信号中断或显示不明时,立即停车。
(4)        在指定地点清炉、放汽、放水。
(5)        在作业中除持有许可证者外,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6)        值惩前毖后探头观望时,必须注意禁限情况。
□90运输液体金属、熔渣和高温货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运输液体金属、熔渣和高温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        治炼操作人员向罐内流放液体金属时,其液面与罐口边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300m。
(2)        调车人员配罐位时,应检查车辆和线路状况,步行引导按“罐位标”对好罐位,并做好止轮措施。
(3)        连挂和吊运液体金属、熔渣罐车时,禁止冲撞和猛力拖动。
(4)        查罐车进入渣渣场作业时,调车人员应在对好车位、做好止轮措施后,方准机车摘钩离开车辆。
(5)        在炼钢车间调移热锭车前,调车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线路,不允许有障碍和跑钢黏结现象。
(6)        在脱模车间连接钢锭车或空模车时,应检查锭模、保温帽和底盘的装载情况,不允许有端重、偏重等现象。
(7)        装运热锭、热切头、热模、液体金属和熔渣等灼热物质的特种车辆,严禁在煤气、氧气等管道下停放。
□91运输危险货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运输危险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        机车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如需进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        装卸危险货的车辆编入列车时,应最后连挂;解体时优先送往卸货地点。
(3)        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由蒸汽机车牵引时,须用两货车与机车隔离;推进时可用一辆货车隔离。由内燃、电力机车牵引或推进时,须用一辆货车与机车隔离。
(4)        连挂易燃、易爆、压缩和液化气体货物车辆时,启动操作要平稳,防止冲撞和空转。
(5)        装载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在车站、车场通过时,必须与热货物车辆隔线通行。
(6)        装载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必须专线停放。
□93燃烧的条件是什么?
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要发生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        要有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煤等。这些物质中的碳、氢、硫等元素在高温下能与氧发生化合反应,形成燃烧。可燃物质是进行燃烧的物质基础,移走可燃物质,燃烧就会停止。
(2)        要有助燃物,如空气(氧气)、氯气以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可燃物物质完全燃烧,必须要有充足的空气。空气中氧气占21%(体积百分数)。如燃烧1kg木材就需要4-5m   空气;燃烧1kg石油就需要10-12m  空气。当空气不足时,燃烧会逐渐减弱,甚至熄灭。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18%(体积百分数)时,可燃物质就不会燃烧。
(3)        要有火源,如明火、电火花等。要使可燃物质燃烧,需要足够的温度和热量。各种物质燃烧所需要的温度不同。例如,在室温20℃下,用火柴去点汽油和煤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起来,而煤油运却不会燃。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且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不能发生燃烧。有时在一定范围内,虽然具备了三个条件,但由于它们没有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也不会发生。
□94一般可燃物的燃烧产物是什么?
燃烧产物的成分是由可燃物的组分及燃烧条件决定的。
无机可燃物多数是单质。其燃烧产物主要是它的氧化物,如氧化钠、氧化钙、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有机可燃物的主要组成元素为:碳、氢、氧、硫、磷、氮。其中碳、氢、硫、磷在完全燃烧时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水、二氧化硫和五氧化二磷。氧在燃烧过程中作为氧化剂消耗掉了。氮在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燃烧而呈现游离状态析出。当发生不完全燃烧时,除上友谊赛完全燃烧产物外,还会生成一氧化碳、酮类、醛类、醇类、酚类、醚类等。
例如木柴,在完全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水蒸气和灰分(不燃组分)。而在不完全燃烧时,除上述产物外有一氧化碳、甲醇、丙酮、醋酸以及其他干镏产物。
□95燃烧产物对人体有何影响?
首先,在燃烧现场,人有可能因缺氧而窒息。这一方面是因为可燃物燃烧时消耗了空气中的氧气,另一方面是因为大量燃烧产物的生成导致了空气中氧气浓度的下降。
另外,很多燃烧产物会使人中毒或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下面简要介绍:
(1)        二氧化碳。无色无味气体,相对密度为1。52,比空气重,它对人体的危害见表1。
(2)        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剧毒可燃气体,相对密度为0。97,比空气轻,对人体危害较大,参见表2。
表1                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影响
CO的含量10  
对人体的影响
0.55        6个小时内不会有任何症状
1-2        引起不快感
3        呼吸中枢受到刺激,呼吸增加,脉搏、血压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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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头痛、目花、耳鸣、心跳等症状
5        喘不过气来,在30分钟内引起中毒
6        呼吸急促、感到困难
7-10        数分钟内会失去知觉 ,以致死亡

表2     一氧化碳对人体的毒性
CO的含量        对人体的影响

0.01        几小时之内没有什么感觉
0.05                1小时内影响不大
0.1        1小时后头痛、作呕、不舒服
0.5        经过20-30分钟有死亡危险
1.0        吸气数次后失去知觉,经1-2分钟中毒死亡
(3)        二氧化硫。无色、有刺激性臭味、有毒,比空气重2。26倍、易液化、易溶于水。造成大气污染的所谓“酸雨”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溶入空气里的水中形成的。二氧化硫能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道,伤害动植物,腐蚀织物、金属和建筑物等。在工矿企业的空气中二氧化硫允许含量不得超过0。02/L,见表3。
(4)        氮的氧化物。在特定条件下氮与氧反应生成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如硝酸和硝酸盐分解,硝酸纤维及其他含氮有机物燃烧,含硝酸盐炸药爆炸时,均会产生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内燃机废气也含有一氧化氮。
一氧化氮为无色气体,二氧化碳为棕红色气体,有难闻气味,且有毒,见表4。
表3               二氧化硫对人体的影响
SO  的含量
对人体的影响
10   
mg/L       
0.0005        ≦0。0146        他时间作用无危险
气管感到刺激,咳嗽
1小时内无直接的危险短
时间内有生命危险
0.001~0.002        0.029~0。058       
0.005~0。01        0.146~0。293       
0.05        ≧1。046       

表4          氮氧化物对人体的影响
SO  的含量
对人体的影响
10       
mg/L       
0.004        0.19        长时间作用无明显反映
短时间内气管即感到刺激
短时间内刺激气管,咳嗽,继续作用对生命有
短时间内可迅速致死
0.006        0.29       
0。01        0.48       
        0.025        1.20       













□96常见可燃物质的燃烧温度是多少?
可燃物质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在火焰燃烧区域内析出,因而火焰温度即为燃烧温度。常见可燃物质的燃烧温度见下表:
可燃物质的燃烧温度
可烧物质        燃烧温度
℃        可燃物质        燃烧温度

甲烷        1800        木材        1000-1177
乙烷        1895        镁        3000
乙炔        2127        钠        1400
甲醇        1100        石蜡        1427
乙醇        1180        一氧化碳        1680
丙酮        1000        硫        1820
乙醚        2861        二硫化碳        2195
原油        1100        液化气        2110
汽油        1200        天燃气        2020
煤油        700-1030        石燃气        2120
重油        1000        火柴火焰        750-850
烟煤        1647        燃着的卷烟        100-800
氢气        2130        橡胶        1600
煤气        1600-1850               
□97按燃烧性,危险物品可分为哪几类?
按燃烧性,凡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物品统称为危险物品。可分为以下七类:
(1)        爆炸物品。凡是受到高热、磨擦、冲击等外力作用或受其他因素激发,能在很短时间内发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同时伴有巨大声响而爆炸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药等。
(2)        易燃和可燃液体。这类物质极易挥发和燃烧。如汽油、煤油、溶剂油等。
(3)        易燃和助燃气体。这类物质受热、受冲击或遇火花能燃烧或发生爆炸,或有助燃能力,能扩大火灾。如氢、氯、煤气、乙炔等。
(4)        自然物品。不需要上界火源的作用,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影响而积热不散,达到自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质。如黄磷、油布、油纸等。
(5)        遇水着火物品。这类物质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燃气体和气量,可引起燃烧和爆炸。如钠、氯化钠、碳水钙、镁铝粉等。
(6)        易燃固体。这类物质燃点较低,遇明火,受热、撞击或与氰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燃烧。如红磷、硫磺、闪光粉、生松香等。
□98什么是遇水着火物质?
遇水着火物质与水接触时能起化学反应,并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而引起燃烧。属于这类物质的有如下4种:
(1)        碱金属和碱土金属。如锂、钠、钾、锶、镁等,它们与水反应生成大量的氢气,有点火源就会燃烧爆炸。
(2)        氢化物。如氢化钠与水接触能放出氢气并产生热量,能使氢气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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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碳化物。如碳化钙、碳化钾、碳化钠等。碳化钙(电石)与水接触能生成乙炔,这种气体能燃烧或爆炸。
(4)        磷化物。如磷化钙、磷化锌等,它们与水作用生成磷化氢,而晕种气体在空气中能发生自燃。

易燃、可燃液体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闪点,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称为可燃液体。

易燃和助燃气体有何特性?
按火灾危险性,可把气体人为三类: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可燃气体如氢、一氧化碳、天然气等;助燃气体如氧、氧化亚氮等;不燃气体二氧人碳、氮气等。
为了防火防爆,应注意易燃和助燃气体的特性。
(1)        化学活泼性。易燃和助燃气体的化学性质活泼,在普通状态下可与很多物质起反应或发生燃烧爆炸。化学活泼性越强,氧化能力越强的气体,其火灾危害性越大。如乙炔、乙烯与氯气混合遇日光能爆炸;液态氧与有机物接触能发生爆炸;压缩氧与油脂接触能发生自然;
(2)        可燃性。易燃气体遇火能燃烧,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会发生爆炸。爆炸下限低,爆炸浓度范围宽的气体,其火灾、爆炸危险性更大。
(3)        扩散性。比空气累的易燃气体逸散在空气中,可以很快扩散,并顺风飘移,造成火焰声带蔓延。比空气重的易燃气体泄漏出来,往往流于地表、沟渠和厂房死角中,长时间聚集不散,一旦遇点火源就可能发生燃烧爆炸。
(4)        压缩性。易燃和助燃气体受压可减少体积,甚至被压缩变成液态。盛装这种气体的容器内,总保持较大的压力。遇热氰化很快膨胀,如液化石油气的低分子化合物、丁烯等受热膨胀率比水要大10~16倍。如果宣传品充装过满,即使温升不大,也能膨胀产生很大的压力,造成容器变形或破裂。
(5)        腐蚀性。有的气体对设备材料有腐蚀作用,如不注意会损坏设备,严重的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如氯气、硫化氢都有腐蚀性。所以对受压容器要定期检查。
(6)        毒害性。有些气体如硫化氢、氯气、氟气有毒性。在扑救这类火灾时,要注意防毒。

点火源有哪些?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地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有以下八种:
(1)        明火。如火炉、火柴、烟筒或烟道喷出火星、气焊和电焊、汽车和拖拉机的排气管喷火等。
(2)        高热物及高温表面。如加热装置、高温物料的输送管、冶炼厂或铸厂里熔化的金属、烟筒和烟道等。
(3)        电火花。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接点上微弱火花等。
(4)        静电火花。如液体流动引起的带电、喷出气体的带电、人体的带电等。
(5)        磨擦与撞击。如机器上轴承转动的磨擦;金属零件和铁钉落入设备内,铁器和机件撞击;磨床和砂轮的磨擦;铁器工具相撞;铁器与混凝土相碰等。
(6)        自行发热。如油纸、油布、煤的堆积,活泼金属钠接触水等。
(7)        绝热压缩。如硝化甘油液滴中含有气泡时,被落锤冲击受到绝热压缩,瞬时升温,可使硝化甘油液滴被加热至着火点而爆炸。
(8)        化学瓜热及光线和射线 等。

什么是可燃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产生颗粒细小的粉末,如煤粉、面粉。有些工厂在加工谷物、烟、麻、糖和金属的进修,由于粉碎、研磨、过筛等操作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爆炸。如198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亚麻厂的粉尘爆炸。
凡是颗粒很细并遇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固体物质,就称为可燃粉尘。如铝粉、铁粉、镁粉、煤尘、小麦面粉、玉米面粉、甜菜糖粉等。
一些可燃性粉尘的爆炸特性见下表:
粉尘名称        铝粉        镁粉        煤尘        醋酸纤维        聚乙烯塑料        小麦面粉        甜菜糖粉
自燃点
(℃)        645        520        610        320        450        380        525
爆炸下限
(g.m−3)        35        20        35        25        25        10        15


什么叫闪点,什么叫燃点,什么叫自燃?
(1)        闪点: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跑入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从消防观点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闪点越低,引起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测定闪点的方法有开口杯法和闭口杯法两种。开口杯法是将油样放在敞口容器中,加热进行测定。闭口杯法是将油样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加热测定。同一种油,测定的方法不同,其值也不同,一般开口闪点要比闭口闪点高15~25℃/
(2)        燃点。不论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可燃物质如与空气共同存在,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会燃烧,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这时,可燃物质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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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的燃点可用测定闪点的开口杯法测定。一般液体燃点高于闪点,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高1~5℃。
(3)        自燃:在通常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接触都会发生缓慢的氰化过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也很少,同时不断向四周环境散热,不能像燃烧那样发出光。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氰化过程就会加快,析出的热量增多,不能全部散发掉就积累起来,使温度逐步升高。当达到这种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自燃点邮局叫自然燃温度。
在自然温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燃点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它主要取决于氧化时所析出的热量和向外导热的情况。可见,同一种可燃物质由于氧化条件不同以及受不同因素的影响,有不同的自燃点。
自燃可分两种情况。由于外来热源的作用,而发生的自燃叫做受热自燃,某些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于其本身内部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过程而产生热,这些热在条件适合时足以使物质自动燃烧起来这叫做本身自燃。
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热的来源不同;前者是物质本身的热效应,后者是外部加热的结果。物质自燃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有蝗以有在常温下发生,有的能在低温下发生。本身自燃的现象说明,这种物质潜伏着的火灾危险性比其他物质要大。在一般情况下,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质常见的有植物产品、油脂类、煤、硫化铁及其他化学物质。如磷、磷化氢是自然点低的物质。

可燃物发生自燃和哪些因素有关?
导致可燃物自燃的两个条件,一是可燃物因某种原因放热,二是热量不易散失得以积聚。
影响放热速率的主要因素有:
(1)        发热量:发热量大,则可能积聚的热量也大。
(2)        温度:一般来说,可燃物温度越高,导致放热的物理、化学或生物作用越强烈,所放热量也越多。
(3)        水分:可燃物中水分的存在,会对某些放热反应起催化作用,加速了这些反应,如水结干性油脂的氧化、规程植物的发酵等都有催化作用。
热量积聚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1)        可燃物的导热率:可燃物导热率越小,所放热量越不容易散失。
(2)        规程状态:薄片状、粉末状可燃料规程紧密,热量不容易导出而散失。
(3)        空气的流通:空气流通有利于散热,在通风的场所储存的物品很少发生自燃。
人们可根据以上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预防自燃的发生。

什么是爆炸?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很大能量,同时产生气体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伴随着巨大的声响,这种现象就叫爆炸。
爆炸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是由物理变化引起的。如液体变成蒸气或气体后膨胀,压力急剧院增加,容器承受不了,因而发生爆炸。蒸汽锅炉、压缩和液化气钢瓶的爆炸就属于此类。这种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不改变。
化学性爆炸物质本身发生了化学反应,产生出大量的气体和很高的温度而发生爆炸。如爆炸物品的爆炸,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的爆炸等。这种爆炸能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爆炸性物质有哪些?有哪些特性?
爆炸性物质是某些化合物或混合物受到高热、冲击等外力作用,瞬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能量和气体而发生爆炸。这种物质有:
(1)        起爆药。如雷汞、叠氮铅、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等。
(2)        猛性炸药。如TNT(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铵炸药、黑色炸药、氯酸盐类和过氯酸盐类等。
(3)        烟火药。这种药剂的成分不固定。主要是氰化剂、可燃物质和显色添加剂。
爆炸性物质的特性:
(1)        敏感度。炸药在外界条件的影响下,发生爆炸反应的难易程度称为敏感度。敏感度越高,所需要的起爆能越小,因而也就越易发生燃烧或爆炸。在保管、储运和使用时要充分了解炸药的敏感度,以防发生事故,保证安全。
(2)        安定性。炸药有长期储存中,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质不变的能力称为安定性。炸药容易变质的,其安定性不好,在保存中特别要小心。雷汞遇浓硫酸会发生猛烈的分解爆炸。TNT受日光照射,会使敏感度增高,容易发生爆炸。硝铵炸药易吸潮而变质,爆炸能力降低。
(3)        殉爆性。爆炸性物质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当一个炸药包爆炸时,能引起另一个位于一定距离处的炸药包也发生爆炸,这就是殉爆性。在保管炸药时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殉爆。

常见的工业爆炸事故有哪几类?
常见的工业爆炸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2)        可燃液体蒸气与空气举例引起的爆炸事故。
(3)        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4)        间接形成的可燃气(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5)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引起的爆炸事故。
(6)        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什么叫爆炸极限?了解爆炸极限在防火防爆工作中的意义是什么?
可燃物质进入空气中,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在点火源的作用下会发生爆炸。这种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最低浓度叫做爆炸下限,最高浓度叫做爆炸上限。浓度在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之间,都能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叫该物质的爆炸极限。如一氧化碳的爆炸极限12.5%~7405%/一抽水化大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12.5%时,用火去点,这种混合物不燃烧也不爆炸;当一氧化碳在空气浓度达到12.5%时,混合物遇点火源能轻度爆燃;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稍高于29.5%时,接触火源会发生威力很大的爆炸;当一氧化碳浓度达到74.5%,爆炸现象与浓度为12.5%时差不多;浓度超过74.5%,遇火源则不燃烧、不爆炸。下表为一些物质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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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物质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
物质        爆炸上限(×10‾2)        爆炸下限(×10‾2)
一氧化碳
氢气
甲烷
天然气
煤粉        12.5
4.1
4.9
4.0
35        74.5
75
15
16
45

爆炸极限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在防炎防爆工作中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1)        它可以用来评定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燃爆危险性的大小,作为可燃气体分级和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的依据。我国目前把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划为一级可燃气体,其火灾危险性列为甲类。
(2)        它可以作业设计的依据,例如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厂房通风系统等,都需要知道知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的爆炸极限数值。
(3)        它可以作为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依据。在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的浓度控制在爆炸下燃气体(蒸汽、粉尘)的燃爆危险性和其他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置换、惰性气体稀释、检测报警等。

爆炸的主要破坏形式有哪几种?
爆炸的破坏形式通常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等三种,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
(1)        直接的爆炸作用。这是爆炸对周围设备、建筑和人群的直接作用,它直接的造成机械设备、装备、容器和建筑的毁坏和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碎片飞出,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危险,碎片击中人体则造成伤亡。
(2)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也称爆破作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以极高的速度膨胀,像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来的部分能量传给这个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爆炸影响而发生扰动,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成为冲击波。冲击波可以在周围环境中的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如金属、岩石、建筑材料、水、空气)中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这些介质产生破坏作用,造成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建筑物的毁坏和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产生振荡作用, 使物体因振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3)        造成火灾。可燃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一般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爆炸后最容易发生,正在进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炸坏,其炽热的碎片飞出,有可能点燃附近贮存的燃料或其他可燃物,引起火灾。爆炸物品爆炸后,气体产物的扩散,不足以牙起一般可燃物的燃烧,但是被炸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被破坏设备内部逸出的可燃物气体呀可燃液体蒸汽点燃,也可能将其他易燃物质点燃,引起火灾。

企业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企业内采取的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分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两个方面。
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物质来代替易燃物质。例如用水质清洗剂来代替汽油清洗零件。这样既可以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火源,即冲击磨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        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        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这项工作。
(2)        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制度、防爆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        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        各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强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        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企业内生产工人应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则:
(1)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2)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负荷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时,应停止作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        应学会使用一般的来炎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耿爆工具、器材等,应加爱护,不得随便挪用。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应重视安全工作,一般要注意以下方面:
(1)        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不得由于这些电气装置着火而引发易燃物品燃烧。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两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        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        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浴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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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种易燃、可烦燥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        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磨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        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旋转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        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窗户,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        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两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旋转灭火工具,如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
(1)        爆炸性物品:必须专闸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