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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购买 排污权?

产权问题,不好界定.科斯定理的应用要适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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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购买 排污权?

江苏省环保厅和物价局近日公布“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中先行试点的“化学需氧量(COD)”标准,实施对象为分布在苏南五市受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江苏省确定的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为:化工企业每千克COD10.5元,印染企业5.2元,造纸企业1.8元,酿造企业2.3元,其他企业4.5元。(11月12日《东方早报》)
   
   
    我的观点是,如果企业如此购买 排污权,那么,污水处理的责任就落在了政府的头上,政府不能够让污水直接排入环境中;如果企业集中的话,可以象市政污水一样,用管道将污水集中一起处理,这样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必定比企业独自建设和运营要低.我觉得这是一个合理的做法.要不政府就没有权力出卖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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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企业付钱了,但这钱又不知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最后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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